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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酒店行业应对疫情期间消费预订取消的法律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05 浏览数:6,625

新春期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使不少行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餐饮、酒店行业首当其冲,不少餐饮、酒店经营者面临客户大量退订、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甚至暂时停业等困境。在此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笔者尝试从非理论研究的角度,对餐饮、酒店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所碰到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简要的实务分析探讨。本文先从目前出现的大量消费预订取消所涉及的法律实务进行分析,供消费者与经营者参考。

一、本次疫情对于餐饮、酒店行业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本次疫情爆发以来,法律界对于本次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且对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商业风险等不同概念分别作出了定性分析。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参照2003年“非典”疫情中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已失效)中对“非典”疫情的一般处理原则,本次疫情本身可归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但是对于具体的合同关系,则需要根据本次疫情对不同合同的履行影响程度,按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原则进行区分处理。按照上述分析,对于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而言,建议按如下理解处理:

1.相关合同因本次疫情不能履行的,则按不可抗力规则处理,即:可主张解除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部分或全部免责。

常见情形一般包括:疫情严重地区在政府管控期间无法举办餐饮宴席,因团队旅游暂停而导致无法入住已预订酒店,因消费者感染、疑似感染病毒或者因交通管控措施等原因而无法履行餐饮、酒店预订等等。

2.相关合同虽然不必然因本次疫情导致不能履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可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即:按公平原则根据实际影响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常见情形一般包括:餐饮企业主张减免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租金,餐饮、酒店经营者或原材料供应商因本次疫情导致影响购销合同的履行等。

二、消费者是否可以取消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酒店预订

根据上述对本次疫情法律性质的分析,一般认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酒店预订,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取消:

1.对于因消费者感染、疑似感染病毒或者因政府管控措施(例如被要求隔离或因交通管制措施无法前往目的地等),导致无法履行餐饮、酒店预订,一般建议认为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消费者可以取消相关预订。

2.对于消费者响应政府及相关专家“少出门、少聚会”号召,向餐饮、酒店经营者提出取消宴席、客房、会议等预订的,虽然有关预订并非必然无法履行,但由于“少出门、少聚会”被普遍认为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即使不认为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自主取消相关消费的行为可以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也一般认为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消费者一般仍可基于公平原则取消餐饮、酒店预订。

三、餐饮、酒店经营者是否可以基于疫情发生而向消费者主张变更履约时间

餐饮、酒店经营者在面对消费者要求取消预订时,如消费者属于响应疫情防控号召自主取消相关消费预订的,由于该种情形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会存在不同的理解,经营者可以尝试与消费者协商暂时保留预订,将预约消费时间相应延后,从降低对双方影响的角度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当然,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变更消费时间,建议仍应同意消费者取消预订。

对于餐饮、酒店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停业的,根据前述情势变更原则,餐饮、酒店经营者也可向消费者协商变更提供服务时间,如双方未能就变更服务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认为餐饮、酒店经营者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解除餐饮、住宿服务合同。

四、对于取消预订的已付款项应如何处理

理论上,消费者预订时支付的款项可能有两种性质:预付款(通常表述为“订金”“消费款”等)和定金。

对于预付款,不论是基于何种原因取消预订,并不必然导致经营者可以没收全部预付款,现有案例中,即使双方合同约定经营者有权没收取消预订的消费者已支付的预付款,但仍有法院认为此种约定属于违约责任约定,如果经营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与预付款相当,则应退还部分甚至全部预付款。

对于定金(不超过总消费款的20%),由于属于担保性质款项,一般情况下如果支付定金的消费者取消预订,则餐饮、酒店经营者有权没收定金。

就本次疫情而言,如果消费者基于前述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原则而有权取消预订的,原则上可以收回全部预付款或定金;而如果消费者取消预订的行为不符合不可抗力条件、或者基于情势变更原则未达到解除合同的程度时,仍建议餐饮、酒店经营者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消费者协商确定已付款项的退还事宜。

据了解,在本次疫情中,不少大型餐饮、酒店经营者已主动采取对取消预订客户全额返还款项的做法,这种有责任担当的做法也将会给消费者今后支持餐饮、酒店经营者浴火重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笔者也建议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处理已付款项退还事宜中,可以尝试考虑由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保留部分或全部已付款项,作为日后消费预付款等灵活方式,以帮助餐饮、酒店经营者解决短期资金紧张的困境。

五、预订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外的订单如何处理

部分消费者所预订的餐饮、酒店消费日期与本次疫情爆发时点有一定的时间差距,例如不少消费者会提前预订距今几个月以后的婚宴、寿宴、会议场地等,一些消费者基于对疫情防控持续时间的不确定性担忧,希望对数月以后的订单也作取消。

对此,建议餐饮、酒店经营者视实际情况妥善安排,一方面我们应当对政府防疫举措充满信心,相信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必定可以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因此理论上要求取消距今较长时间的预订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疫情防控仍在继续,对于何为“距今较长时间的预订”较难进行准确界定,对于希望取消非近期预订的消费者,建议餐饮、酒店经营者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的情况下打消部分消费者过度恐慌的心态。

上述几点分析,是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原则性探讨,如果有相关合同约定,应当结合实际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分析。

以上是对于餐饮、酒店行业因本次疫情而出现的消费预订取消问题而作出的简要分析,并不构正式法律意见,餐饮、酒店行业在本次疫情中还普遍碰到租金是否可以减免、员工关系及用工模式如何处理、供应商合同如何履行等大量法律问题,虽然餐饮、酒店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行业,但相信餐饮、酒店行业在政府与消费者的支持下,一定可以共克时艰、浴火重生。也相信在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定能战“疫”成功!



(作者:何铭华,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