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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积极参与地方法规修订研讨

发布时间:2006-12-08 浏览数:9,970


    近期,广东省人大就《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建议。为配合地方立法,市律协特别安排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进行研究讨论。
    11月14日下午,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研讨会,展开对《实施办法》的修改研讨。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副主任刘全中、委员会秘书长丁保银,以及委员张瑾、白爽、涂宏辉、黄华茂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省人大公布的《实施办法》共四十条,分别规定了女性在学习、工作、家庭中应受到保障的各项权益,确定了行政机关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个人、单位在侵害妇女权益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婚姻家庭委员会成员在研讨会上,主要从《实施办法》的具体操作方面着手,明确女性定期健康检查、签订劳动合同、婚姻家庭财产保护等权利;建议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增加婚内个人债务、恶意转移婚姻共同财产等内容。
    会后,经过整理、汇集律师的建议,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形成十条修改建议提交至相关部门,供地方立法机构参考。

 

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

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全中

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丁保银

出席研讨会的全体律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