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业通〔2015〕34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国律协《关于推荐律师加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通知》(律发通【2015】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于6月15日前将《律师协会推荐名单表》报广州律协。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律师名单将由省律协上报全国律协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入选名单。 (联系人:卞嘉莉,电 话:83553245)
附件:《关于推荐律师加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
关于推荐律师加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全国律协2013年建立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成功组织库内律师分别进行了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参加培训的律师增强了更好服务国家和社会的理想和信念,开阔了国际视野,提高了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着行业的引领作用。第三期培训也正在筹备之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精神,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加大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的力度,全国律协将对库内律师进行扩充,请根据附件名额分配表,推荐具备条件的律师。全国律协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最终入选律师名单。入选律师将被纳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并接受有计划、分步骤的培养。
被推荐律师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无违法违规及行业处分处罚;
3、专职律师,1970年及以后出生,并在以上相关领域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4、外语水平较高(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有效的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6分以上,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5、具有境内外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任职经历,境外执业经历或拥有境外律师执业证者优先考虑。
培养的重点领域是: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等领域律师领军人才;服务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培养精通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律师领军人才;服务我国总体国家利益和整体发展战略,培养精通能源资源、海洋和空间权益等领域律师领军人才。
培养将采用境外短期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费用以全国律协申请的财政资金为主,以地方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支出补贴为辅。
请完整填写所附推荐名单表并加盖省级司法厅(局)和省级律师协会的公章,于2015年5月30日前交至全国律协国际部。
联 系 人:戴磊
联系电话:(010)84020214
联系传真:(010)84020216
电子邮箱:daileiacla@qq.com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室邮政编码:100007
附件:《律师协会推荐名单表》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