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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5月)

业务资讯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发展的意见》解读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4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强调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意见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结合”,《意见》内容始终贯穿三个基本原则。

425日,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经国务院同意,就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出了“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三大意见,以及“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等13个建议。

这次《意见》的出台,主要是着眼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对社会比较关注、各方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了回应,并为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参与主体创新发展活力、负责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监管措施。

《意见》通过健全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和支撑体系,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可以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健康红利,在看病就医时更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