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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律师合作发展研讨会暨广州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挂牌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5-07-28 浏览数:8,764

     为进一步加强南沙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合作,服务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7月21日上午,粤港澳律师合作发展研讨会在广州市南沙举行。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春、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香港律师会会长熊运信、澳门律师公会会长华年达、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肖胜方、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朱宝莲以及三地律师代表等100多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肖胜方副会长主持,南沙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梁岭致欢迎辞。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为广州市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所颁发了执业证书。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签订了《推进粤港澳深度融合律师服务业框架协议》,广东省律师协会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粤港澳三地律师代表还对加强合作开展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粤港澳律师业界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与互动,“合伙联营”将三地进一步深化合作变成现实,对于粤港澳的律师来说,这项创新称得上是法制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创举,打通了内地与港澳台、国外法律服务衔接上的障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涉及内地、港澳法律服务。

    为确保全国首批10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质量与专业性,《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对内地联营律所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内地律所必须具备3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成立5年以上、至少在广东省设有分所的要求。

    联营合作是一种有益而大胆的尝试,相信广州市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所的设立,定能为粤港澳三地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密切三地律师业合作发展提供更为宝贵的经验。

 

肖胜方会长主持会议

南沙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梁岭致欢迎辞

香港律师会会长熊运信致辞  

澳门律师公会秘书长石立炘致辞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致辞

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签订了《推进粤港澳深度融合律师服务业框架协议》

广东省律师协会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为国信信扬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所颁发执业证书

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