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助新闻媒体 南京法院设立“执行曝光台”
发布时间:2005-04-18 浏览数:1,285
(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徐高纯 仲伟民) 本报讯 韦某申请执行钱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标的额为9300元,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均未找到。4月4日,该院在“执行曝光台”上将此案刊登后,钱某经朋友劝说,当日下午就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从4月1日南京法院实行“执行曝光台”以来,被曝光的17件执行案件已经有6件有了效果。
多年来,一些被执行人恶意逃债,被执行人难觅,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对此,申请执行人有意见。今年3月,南京中院在对全市执行难问题进行调研后,决定广泛借助社会力量,设立“执行曝光台”。
4月1日和4日,南京中院分别在当地几家发行量较大的媒体上,对一些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并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执行曝光台”的设立,许多知情的群众纷纷打来电话,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一些被执行人在亲戚朋友劝说下,主动履行债务。
为推动“执行曝光台”工作的实施,南京中院还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交换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及时将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息网上公布,对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及时向有关法院发出执行协助通知书,形成了全市法院大执行格局。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