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会员合法权益维护

律师事务所索赔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交哪些单证?(权益部)

发布时间:2012-09-17 浏览数:9,331

    1、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与被保险人的聘用合同及有关文件;
    2、委托代理合同或委托函或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关系的材料;
    3、索赔人的索赔申请和损失清单;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保险公司认可的调解或和解协议。
    但被保险人的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时,经广州市律师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定确属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并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应该负责委托人经济损失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应当邀请保险人派员参加责任事故的调查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