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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郑维民律师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嘉奖和广州市政法委的表彰

发布时间:2006-08-21 浏览数:11,331

    2006年7月20日,全国律协向全国律师行业发布了《关于对郑维民律师予以嘉奖的通知》,以表彰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郑维民律师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8月17日,广州市政法委、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广东迎宾馆松林厅隆重举行2005年度广州市十佳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大会,郑维民律师又被授予“广州市十佳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荣誉称号,并为他颁发了奖金和荣誉证书。郑维民律师的先进事迹如下:
    2005年11月14日清晨,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郑维民律师从广西老家探亲回到广州,在广州滘口客运站遇三名歹徒抢劫一位年轻女子并对其使用暴力。郑维民律师见义勇为,赤手空拳与三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保护了年轻女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自己却被歹徒用铁锁击伤头部和手部,头部缝合六针,右手严重骨折。
    郑维民律师的英勇行为得到了社会广大群众的好评,可以说是身体力行地把律师职业的正义之气表现得淋漓尽致,充分体现了当代司法人员的精神面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全国律师树立了榜样,是大家学习的典范。

    郑维民律师简介
郑维民律师出生于1967年2月23日,广西壮族人,本科学历,1984至1988年就读于广西大学物理系;1988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2001年至2004年3月在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广东正明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5年4月至今,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广州市2005年度十佳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大会

郑维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