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办“习·研·辨”沙龙第13期的通知
2022-03-03 浏览数:272
穗律协业通〔2022〕38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原定于2022年3月4日下午举办的“习·研·辨”沙龙第13期——物业管理法律实务解析,因主讲人个人原因,活动延期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3日
穗律协业通〔2022〕38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原定于2022年3月4日下午举办的“习·研·辨”沙龙第13期——物业管理法律实务解析,因主讲人个人原因,活动延期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