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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明年必要时制定妇女权益保障相关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06-12-21 浏览数:1,514


  法制网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陈丽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今天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发言时介绍,据统计,2006年1月至11 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强奸罪案件17925件(收案),同比降低3.64%;拐卖妇女儿童罪收案1138件,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收案28件,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黄松有说,200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据统计,2006年1月至11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910278件、结案846226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案件收案5979件,结案5762件;婚姻无效纠纷案件1099件,结案1032件;婚约财产纠纷收案14414件,结案13228件等。通过正确审理民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化解了矛盾,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1月至11月份,全国法院还依法审理了4.8万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案件,使一大批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司法保障。
  黄松有表示,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要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必要时制定司法解释。要加强对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保护妇女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做好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制裁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和性骚扰的行为,进一步做好相关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