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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

发布时间:2002-11-05 浏览数:2,003

  (北京11月1日电)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这是我军装备管理体制调整后,中央军委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我军武器装备采购工作的第一部基本法规。   《条例》共11章65条,对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式确立、装备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订立、采购合同履行以及国外装备采购工作,进行了宏观总体规范,体现了我军装备采购工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和系统管理的原则,体现了国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我军装备采购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