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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法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法律体系更趋完善执法力度加大

发布时间:2002-11-05 浏览数:1,654

  (北京11月2日讯)从今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国环境立法取得重大进展,环境法律体系更趋完善,环境执法力度加大,成效显著。200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环保系统共处理违法违纪人员132人,移交司法机关11人,判刑11人,在被处理的违法违纪人员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较高,在132人中有90人是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说,最近5年来,国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3部环境保护法律,2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14部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迄今为止,国家共颁布了7部环境保护法律、10多部资源法律和30多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发布了90多项环境保护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环境立法取得重大进展,环境法律体系更趋完善。   王玉庆说,从1996年至2000年,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取缔、关停小火电、小煤矿、小水泥等“15小”企业8.4万家。开展了查处污染反弹的专项行动。国家环保总局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环境行政监察,对一批不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国家环保总局还加大了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直接处罚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投资数十亿元的重大项目,如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等。   王玉庆指出,目前我国的环境法制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环境立法空白仍然存在,环境执法力度不够强,环境执法不够规范等。针对这些问题,王玉庆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配合有关立法部门尽快填补重要环境立法空白,做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审查和修改工作,启动化学品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管理、核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抓紧拟定与环境法律配套的法规等。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全面推进环境依法行政。   (记者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