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法制办召开市法制机构创建法治广州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9-07-23 浏览数:1,23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广州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推进法治广州创建活动,2009年7月17日,广州市法制办召开市法制机构创建法治广州工作会议。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吴明场,副主任丁连军、林琦、刘朝阳,副巡视员倪官礼,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各区(县级市)法制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丁连军传达了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动员大会和广州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广州创建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市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以法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建法治广州。
各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汇报了2009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并畅所欲言,就政府法制机构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广州积极建言献策。市法制办各处室处长、研究中心主任分别通报了2009年上半年本处室、研究中心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提出推进法治广州创建工作的做法和思路,与区(县级市)法制机构负责人充分交流经验、想法和建议。
最后,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吴明场发表重要讲话。他高度概括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五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了各区(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在我市政府法制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深刻而精准地剖析了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所面临的形势,并结合(县级市)政府法制机构遇到的困境,统筹谋划,提出广州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下一步设想。他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广州,政府法制机构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坚持不懈地向领导宣讲法律,提高各级领导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公平提供制度供给;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抓好法治区县的创建活动;加强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形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合力。
来源: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