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立法计划 公民身份证法等43件法律草案列入
发布时间:2003-06-18 浏览数:858
6月16日讯 今天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委员长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计划,列入了43件法律草案,其中,安排常委会各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为第一类,共13件;抓紧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为第二类,共30件。这43件草案中,修改的有17件,新制定的有26件(见附表)。 据介绍,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监督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民法等3个法律草案,根据法律委员会建议,对监督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作进一步调查研究、论证,再确定何时安排审议,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编已列入计划,拟先行提请审议。列入以上计划的立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未列入以上计划的立法项目,如确有需要、经各方协调一致、且条件成熟的,也可视情况安排审议。 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览 宪法类 (3件) 法官等级条例、检察官等级条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民法商法类 (7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商业银行法(修订)、证券法(修订)、企业破产法、公司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物权法 行政法类(18件) 公民身份证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国防动员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订)、消防法(修订)、义务教育法(修订)、执业药师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公证法、公务员法、城市规划法(修订)、行政强制法、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 经济法类(13件) 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权的决定(已通过)、港口法、人民银行法(修订)、对外贸易法(修订)、邮政法(修订)、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畜牧法、价格法(修订)、电力法(修订)、注册会计师法(修订)、标准化法(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社会法类 (1件) 劳动合同法 诉讼及非诉讼法类(1件) 有关民事强制执行方面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