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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今年将检查另案处理中拖延侦查行为

发布时间:2012-03-26 浏览数:596

京华时报讯  今年最高检严查另案处理中有罪不究、拖延侦查等违规行为。记者昨天获悉,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将对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公安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中的另案处理案件进行专项检查。

最高检透露,另案处理专项检查首先对准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违规等问题。包括案件在逃性质的判定,另行立案侦查不立案或者拖延侦查,该提请逮捕审查起诉不提请移送,应提送管辖不提送,不采取追逃措施,降格处理人员等情况都在此次检查的范围之中。

同时此次专项检查将审核另案处理的涉嫌犯罪人员是否及时另案开展了侦查活动,对在逃人员是否采取了网上追逃、抓捕等措施,最高检要求各检察机关摸清案件具体情况和另案处理后续工作,解决案件信息渠道不畅、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另案处理又称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指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的情况。(记者王晟) 

本文来源于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