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出
发布时间:2007-02-05 浏览数:1,512
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出
本网北京1月30日讯 记者钟鞍钢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向首都新闻媒体宣布: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开展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结果揭晓。评审表彰组织委员会决定,授予秦希燕、王克俭、佟丽华、马瑛、高明芹、修保、刘国斌、黄乐平、桑云、朱素宝10名同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近年来全国劳动争议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热点。全总的统计显示,2005年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8万件,比2004年增长6%。调查表明,目前有14.6%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经过双方协商,有10.2%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45.5%的职工反映经常加班加点,在8小时之内基本不能完成劳动定额。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时,往往形成劳动争议案件,或是导致职工群众采取过激的行动。
刘继臣介绍,到2005年,各级工会已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3856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1万多名;2005年度工会受理援助案件3万多件,结案1.7万多件。在这些活动开展过程中,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工会系统的法律工作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涌现出了一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优秀律师。开展“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既是对这些优秀律师已有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一个新的切入点。这项评选活动将每两年开展一次,并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据了解,按照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要求,还要对当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刘继臣表示,计划4月份召开表彰会议,对10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进行表彰。
--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