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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讨论学习沙龙”的通知

穗律协业通〔2022〕56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202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印发的《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具有重大的时间意义。为充分领会会议纪要精神,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辽宁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福建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天津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青岛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宁波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与物流专业委员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于2022年3月17、18日联合举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讨论学习沙龙”。欢迎各位律师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沙龙时间

20223月17日(周四)16:00-18:00、3月18日(周五)16:00-18:00

二、沙龙形式

律兴APP直播

三、沙龙主题及主讲嘉宾

(一)20223月17日(周四)16:00-18:00

1.王中华:承运人凭指示提单交付时应合理谨慎审单;

2.陈晓玲:清污单位就清污费用提起民事诉讼的诉权;

3.王大荣:收货人诉权问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问题;

4.陈  雷:网状责任制及海口经营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二)2022年3月18日(周五)16:00-18:00

1.袁伟明: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可诉性;

2.阎  冰:不定值保险及超额保险相关问题;

3.张宏凯:挂靠船舶的扣押问题;

4.刘  蓉: 承运人对大宗散件货物短少的责任承担、船东破产对船舶扣押拍卖的影响。

四、注意事项

(一)使用“律兴”APP准时观看,无需提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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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沙龙两场各记录4个课时,观看前请务必登录会员账号,沙龙结束后自动获得课时。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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