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团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穗律协团〔2014〕7号

各律师事务所团支部:

  为了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颁布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试行条例》及共青团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团费收缴通知的相关规定,市律协团委于2014年4月21日至5月21日开展2014年度团员注册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1、新团员:根据共青团章程及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新团员的条件为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包括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在进入广州市律师协会下属律师事务所之前已经是团员的,从申请加入广州市律师协会团委之日起重新建立其团员档案。

  2、已加入市律协团组织的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试行条例》的规定,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期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的,各支部应及时提醒。

  二、团籍规定

  下列团员可以保留团籍:

  1、未满28周岁的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2、已满28周岁的团内干部。

      三、注册程序

  1、以律所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和团费后,于2014年4月21日至5月21日到市律协团委注册;

  2、新加入的团员,请提供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在背面注明姓名,以办理团员证;

  3、注册时,各律所需提交纸质版《团员注册情况登记表》一份,并将电子版以“XX律所2014团员注册”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会员部邮箱:2450581852@qq.com。

  四、团费收缴

  2014年度团费标准为36元/人。

  五、团员福利

  1、市律协团委将定期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团组织活动,注册团员可享活动费用减免优惠;

  2、市律协团委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外单位共同举办学习、交流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伊乔    联系电话:83553245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团委办公室。

  附件:《团员注册情况登记表》

 

                                                                                                  2014年4月14日

附件:团员注册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