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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讨论税收征管法修正案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予以高度关注,于2013622日上午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开展相关专题立法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青燕主持。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律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与会律师一致认为,这次意见稿的亮点在于:逃税的构成要件得以完善,有利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基于罚过相当的原则,增加了漏税行为,对因疏忽大意导致的违法,也降低了处罚标准;将税收强制的对象拓宽到所有的纳税人,而不再仅仅限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也是税收发展的必然趋势。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自2008年被列入立法规划。学界和实务界大部分人希望对税收征管法进行全面修改,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国际化趋势和征管理念的更新。但与会律师均表示此次修改只是“小修小补”,并未能达到修订法案的预期目的。比如,该法律未能突破单一的税收程序法的思路,没有实现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税收债务法、税收责任法、税收程序法、税收救济法综合为一体。另外,与会律师就意见稿争议较多的条文,比如行政复议前置和纳税前置、税务部门权力的规范、开放税务代理防止行业垄断、税收利息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有实践意义的意见与看法。

研讨会后,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将汇总、整理研讨会的意见,并形成正式的书面立法修改建议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