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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市律协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2012年10月12日,第八届市律协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委员会主任陈敏、副主任祝聪,秘书长朱雁及韩冰、李正春、吴宇志、彭莉、潘军颜等五位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新一届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见面交流暨年度工作计划讨论会。会议由陈敏主任主持。陈敏主任简要介绍了与会人员,并提出本届委员会新一年度的工作设想及重点工作的布局。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为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群策群力,初步确定了本届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四年任期的工作框架。

  会议上,与会人员还就《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送审稿)》的修改展开了讨论,委员们纷纷发表建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也提供了书面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将综合整理各委员提出的意见,形成正式的立法建议,递交相关部门。

  会议最后,陈敏主任表示,委员会的工作是责任,也是挑战。她希望各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务实求进、开拓创新,为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而共同努力。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