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学者的一次重要对话
发布时间:2003-10-21 浏览数:1,099
司法为民:刻求现代法治思想的精髓 ———法官与学者的一次重要对话 2003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向全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从而保证该司法解释更加符合立法本意,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更加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我国惟一的民商法领域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后,为对该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献计献策并促进法律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于2003年9月3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共同主办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本次会议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带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孙华璞庭长、杜万华副庭长、该司法解释的主笔人陈现杰审判长等法官参加会议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官员和实务专家也出席了会议。 ———编者 详细内容见“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