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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0年4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0-05-10 浏览数:6,473

一、会长办公会议

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就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相关事宜、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答复以及进一步完善提案答复工作的建议等十三项议程进行讨论。

二、维权委员会

1、副会长欧永良参加了广州市地税局组织的“税务开放日”,会上,欧永良副会长向税务机关反映了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并呼吁为培育和发展我市法律服务业采取相关税务扶持政策。

2、副会长欧永良参加了由广州市地税局组织的“纳税服务调研课题研讨会”,并在会上就律师行业税收存在问题等进行了专题发言。

3、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刘璧华、市律协秘书长朱宝莲陪同广州市地税局税政二处领导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就税务征收方式变更后的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三、纪律委员会

1、组织《执业警示录》编写小组对近年纪律投诉查处典型案例进行编写。

2、组织召开2009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3、新接投诉律师案件11件。

四、业务发展委员会

1、组织召开2009年度工作总结会议,组织15个专业委员会进行2009年度工作总结,并讨论2010年度的工作计划。

2、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委员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发文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注释稿)》提出意见。

3、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

(1)组织委员对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发文的《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与广州市法学会合作举办“绿色亚运·绿色广州”环境法研讨会,邀请了广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小青、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以及亚组委代表等人参加,副会长王晓华、主任陈敏、秘书长李素敏等人参加了会议。

4、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刘京举办“如何申请香港(国际)仲裁”讲座。

5、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许奋飞、副主任陈镇慧、秘书长徐清波应邀参加广州市房管局举办的专家论证会,听取对《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6、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

邀请从化法院民一庭庭长潘赞忠、民二庭副庭长肖少珍等6名法官举办“婚姻家庭实务问题”研讨会。

五、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开展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批准25名实习人员的实习申请,30名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并通过考核。

六、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完成2010年第二期(总第25期)《广州律师》杂志的出版工作。

2、完成《足迹——2006-2008年度律师·好新闻奖作品汇编》的设计编辑工作。

3、继续做好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的设计编辑工作。

4、宣传报道钟惠华律师荣获“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年征文”特等奖。

5、宣传报道雷建威律师当选广州市第十一届杰出青年的优秀事迹。

6、宣传报道广州律师为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及参与抗震救灾志愿者活动的情况。

七、女律师委员会

发布《关于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征文活动的通知》,并开展论文征集工作。

八、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1、举办青年律师培训与成长系列活动之“青年律师执业规划”讲座,邀请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刘怀玉主讲。

2、举办青年律师培训与成长系列活动之“青年律师与资深律师执业经验交流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市律协副会长张平、战略委主任张白沙、副主任朱孟禾等人参加了这次交流会。

九、党团工作

1、组织三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1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协助召开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3、筹备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并发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4、转发广州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发动党员参与支援百色市抗旱救灾捐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收到捐款共9,280元。

5、发出《关于组织向玉树地震灾区开展捐款活动的倡议书》,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向玉树灾区捐款。

十、秘书处

1、配合、协助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组织召开提案委员会工作会议,讨论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提案回复。

3、协助广东省律师协会落实中国国际贸易仲裁规则工作座谈会有关工作。

4、转发《广州市法学会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会2010年年会征文通知》,并开展报名以及论文收集工作。

5、按照广东省妇联、广州市妇联的要求,完成秘书处“巾帼文明岗”年度自查总结工作。

6、转发《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员考核任职情况调查的通知》。

7、接待深圳市律师协会来访。

8、组织律师参加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回顾座谈会。

9、整理市律协管理工作情况并向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