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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粤港澳大湾区专题②)的通知
2023-03-15    浏览数:3,681


穗律协通〔2023〕25


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涉外律师普通法系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能力,加深理解港澳法律制度,为我省律师与港澳律师深度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协定于2023年3月下旬举办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粤港澳大湾区专题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协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

二、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5日

培训时间:2023年3月26日至4月2日(共8天)

三、培训地点

广东财经大学(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适应律师培训特点,凸显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特色,以培养参训律师的普通法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为主。采取现场授课、问题讨论、模拟国际仲裁庭等多种形式,授课老师以实务专家为主。具体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详见附件1、2。

五、参训人员

主要为我省与港澳律师界合作密切、交流广泛,有意愿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执业律师。具体参训律师由省律协从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中遴选及各市律协推荐组成。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省内执业律师;

3.与港澳律师界合作密切、交流广泛,具有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

4.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6.2022年以来未参加过广东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任一期)。

(二)名额分配

共100名,具体分配如下:

1.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省律协涉外委员会等19名。

2.各市律师协会:广州、深圳各15名,珠海11名,佛山、东莞各8名,中山、惠州、江门、肇庆各3名,粤东西北地区各市1名。

名额存在空余的,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做相应调剂。

六、其他安排

(一)报名安排

本次研修班采用在线报名形式,请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2023年3月18日前登录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br.org.cn/v/event/?open_match=19?open=1)报名,并提交参训承诺书。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184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直接支付至广东财经大学,并由广东财经大学出具发票。

(三)食宿安排

1.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中途退出,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今年省律协相关涉外培训班。

2.培训结束后由广东财经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同时省律协将根据出勤情况为学员提供培训课时证明。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和一张彩色个人照片,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4.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5.完成培训课程的律师可优先考虑入选涉外律师人才库。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韦讽言,电话:020-66826953;市律协联系人:陈向荣(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7159。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简介

3.参训承诺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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