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律师不着律师袍不能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5-10-31 浏览数:1,546
“律师袍不能是摆设!”这是湖北省政协委员蔡学恩的提案呼吁。对此,湖北省司法厅积极采取措施整顿律师着装,目前正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联合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律师出庭必穿律师袍,否则将拒
据了解,湖北省90%以上的律师出庭未按要求穿着律师袍,尤其在基层法院更是普遍。此现象引起省政协委员蔡学恩的特别关注,他认为,作为行使法律职责的律师在法庭上应严格按规定着装,这不仅规范了律师的行为,还可增强律师的责任感。
目前,湖北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律师出庭穿律师袍事宜。司法厅还争取法院支持,为律师穿戴律师袍设置专门的更衣场所。另外还将与法院一道,对律师出庭着装进行联合监督,律师出庭不着律师袍,可拒绝其出庭。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