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 关于继续协助开展“广州监管” 微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0 浏览数:6,959
穗律协通〔2016〕125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及各公司律师:
为深化“互联网+公安”的应用,2016年8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正式启用“广州监管”微信平台,推出全市监管场所律师会见、家属会见预约功能。
同时,广州律协及时将启用“广州监管”微信平台的信息发布律协官网及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截止9月底,律师注册用户达1566人,约占广州市律师协会登记律师数的16.84%;律师会见预约信息910条,约占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总量的8.82%,初步显现了在方便律师会见,合理利用监所会见资源方面的效能。为此,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对我会给予我市公安监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现将《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关于继续协助开展“广州监管”微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函》及《预审支队启用“广州监管“微信公众号应用工作的函》(详见附件)转发你们,请积极宣传指引律师关注该微信平台,进一步方便律师会见,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附件:1、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关于继续协助开展“广州监管”微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函;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