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协动态

市律协与南沙区法院、南沙区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

发布时间:2016-03-25 浏览数:9,155

3月23日下午,南沙区人民法院、南沙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南沙区人民法院举行。南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昭强,副院长曾普光、李胜,纪检组长曹松伟,南沙区司法局局长谢东升,副局长古晓明,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秘书长朱宝莲,副秘书长钱可屏,权保委主任姚忠平及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曾普光副院长主持。

会上,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南沙区司法局局长谢东升、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代表三家单位正式签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南沙区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黄永东会长表示,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律师行业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法律职业尊严。同时,利用联席会议平台,有利于开展司法审判、法律专业领域专题研讨,提升法官、律师业务能力。

谢东升局长指出,2015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文件均要求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构建法治南沙、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以及南沙律师行业发展方面都有重大意义。

吴翔院长表示,南沙区作为自贸区,应当成为法治示范区,除了理念先行,也要做法先行。法官、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应当做到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彼此互信。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更好地畅通法官和律师之间的交流通道,维护法律职业尊严,提升区域法治水平。

签约仪式后,三方举行了第一次联席会议,重点围绕如何做好诉讼服务便利化展开讨论。南沙法院介绍了本院诉讼服务的现状及下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便利化的举措,并征求与会人员对如何进一步做好诉讼服务便利化的意见。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完善法院文书中英文指引、规范涉港澳诉讼文书送达、设立律师与当事人会谈室等建议,南沙法院表示将加快落实解决,并表示已着手利用各种互联网终端创建“自助法院”,探索建立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电子送达,打造以商事调解中心为主的多元化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力求从多角度、多方位完善各项诉讼便利化措施。

同时,南沙区法院发布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规定》着眼于构建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了具体详实的规范,内容涉及律师经智能身份识别系统查验证件和登记后进入法院、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设置律师更衣室、推广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审判人员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在法院参加诉讼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与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真正体现了南沙区法院致力推动南沙区打造法治示范区,构建和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信心和决心。

 

附件: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南沙区人民法院、南沙区司法局、市律协顺利完成联席会议制度签约仪式

会议现场


南沙区司法局谢东升局长致辞


南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致辞

市律协黄永东会长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