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

当前,广州市正在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为深化“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发挥党员在参与联系服务群众、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治理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根据《关于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穗组通〔202036号)要求,决定组织全市律师行业党员回所报到社区参加创文活动,广泛动员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中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加人员范围

广州市律师行业在职党员。

二、参与方式

从即日起至9月10日,毎位在职党员利用节假日以及工作以外的时间,至少参加一次所报到社区组织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三、参与内容

(一)积极参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当好文明创建“宣传员”。在社区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文明在身边创建齐参与”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展“文明来敲门"入户宣传、问卷调査,普及市民应知应会的创文知识,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创文工作成效、成果,听取市民对创文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创文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争当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

(二)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当好文明创建“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挥自身所长,助力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聚焦楼道、绿化带、背街小巷等区域,清理整治居住地周边的环境卫生黑点,主动宣传和践行垃圾分类的理念和知识,自觉按照社区划线停车,改善居住地周边的停车秩序,积极参与集贸市场清洁卫生工作,监督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为社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舒心的生活消费环境。

(三)协助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当好文明创建“督导员”。主动承担起共创文明城市的社会责任,引导市民自觉控烟禁烟,对楼遒杂物乱堆放、乱贴小广告、随地吐痰、争吵谩骂、乱扔杂物、损坏花木、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闯红灯、不排队候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现象,及时反馈给社区居委会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

(四)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当好文明创建“示范者”。广大党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方面作示范,自觉遵守广州市市民“一约三则",要引导好家属、亲属、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文明出行、文明行事、文明垂范,让律师行业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闻令而动,主动对接。各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及时掌握本所党员在社区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现实表现,把在职党员到社区参与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对党员进行考核评价、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给予支持,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要对属地社区党组织给予支持,积极与属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督促,狠抓落实。市律师行业党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把该项工作纳入各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的内容。各党组织要及时向在职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了解其工作表现,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请各党组织及时参照本通知,抓紧组织实施,形成合力创建的工作格局,有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刘海雄,联系电话:020-8352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