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30 浏览数:7,050
穗律协团〔2016〕2号
各律师事务所团支部:
为了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颁布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试行条例》及共青团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团费收缴通知的相关规定,市律协团委于201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开展2016年度团员注册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一)新团员:根据共青团章程及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新团员的条件为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包括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在进入广州市律师协会下属律师事务所之前已经是团员的,从申请加入广州市律师协会团委之日起重新建立其团员档案。
(二)已加入市律协团组织的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试行条例》的规定,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期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的,各支部应及时督促办理相关手续。
二、团籍规定
下列团员可以保留团籍:
(一)未满28周岁的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二)已满28周岁的团内干部。
三、注册程序
(一)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和团费后,于201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到市律协团委办理团员注册手续。
(二)新加入的团员,请提供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在背面注明姓名,以办理团员证。
(三)注册时,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纸质版《团员注册情况登记表》一份,并将电子版以“XX律师事务所2016团员注册”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83556049@gzlawyer.org。
(四)各单位团组织、团干、团员均需在团市委“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www.youths.org.cn/)注册并激活。
四、团费收缴
2016年度团费标准为36元/人。
五、团员福利
(一)市律协团委将定期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团组织活动,注册团员可享活动费用减免优惠;
(二)市律协团委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外单位共同举办学习、交流活动。
附件:团员注册情况登记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4月12日
(联系人:周敏华,联系电话:83556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