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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勤工俭学收入超过800元要缴个税

发布时间:2003-07-21 浏览数:746

  暑假来临,不少大学生又开始打工了。勤工俭学的收入该如何交税?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因为学生勤工俭学的收入只是对其学习生活费用的补充,所以,学生打工每获得一笔收入中,只有超过800元的部分才要征税。   无论是在校内打工,还是在校外的企业、公司打工,勤工俭学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都应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代扣代缴。否则一经查出,税务部门将按照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处罚。但是像家教、小时工这样当场现金交易、支付人没有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大学生应自觉地到学校附近的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勤工俭学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后,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则在减除收入的20%的费用后,再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一次取得收入畸高的,则将实行加成征收。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