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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政治文明建设的灿烂前景 ———“法”在十六大报告中随想

发布时间:2002-11-13 浏览数:1,390

  5年前,本报一位记者在采访党的十五大时,对十五大报告中凡是与“法”有关的字眼儿逐一标记下来,随后写了一篇《“法”在十五大报告中》的“记者观察”,一时间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反响。   时光荏苒。5年后的今天,记者也做了一次“有心人”:在十六大报告这一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体现新时代潮流的纲领性文献中,对凡是与“法”字相关的字句,再次进行了特殊的标记———依然从“质”与“量”两个方面进行一番比较。   先从“质”上说———   5年前的《“法”在十五大报告中》,曾发出这样的感叹:“依法治国”这一重要提法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出现。5年时间过去了,“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的治国基本方略,如今已经得到全党和全国上下的广泛认同———它已不仅仅只是一种提法了!依法治国,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愈来愈多,已经深入民心。   依法治国,不但是我们党的一项治国基本方略,而且依照法定程序写入了宪法。从那时起,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教”、“依法治税”甚至是“依法治村”诸多字眼儿也频频出现在各级党和政府部门的文件中,被挂在人们的嘴边上。   细读5年后的十六大报告,记者又发出欣喜的感叹:“依法治国”这个富有魅力的词汇,地位愈发高了、分量愈发重了———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在这里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无疑,它的主旨是:民主政治的首要内涵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而依法治国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由此可见,“依法治国”的实质作用非同一般。   在十六大报告第五部分那洋洋洒洒的3500多字里,几乎每一个段落和每一句话,都有“法”的身影。与5年前的十五大报告相比,十六大报告中涉及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内容更加丰富广泛,也更具明显的操作性。特别是十六大报告将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更显得气势磅礴和脉络清晰。这是对5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全面总结,也是对十五大以来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果的确认。   引人注意的是,十六大报告第五部分的开头语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里,“政治文明”,作为一个全新的政治学概念,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被正式表述,意义非常重大。   记得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曾明确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可以说,5年前十五大报告明确强调了“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标志”,而5年后的十六大报告则突出地阐明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时代意义。对此,许多十六大代表在审议报告时说,这是一次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此外,十六大报告还明确提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强调“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是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好阐释。   再从“量”上看———   “一切合法的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十六大报告的这一段阐述中,“合法”二字尤为重要。它表明,我们已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在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是要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其目的之一就是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十六大报告中的这一段落,是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提出的,这也是过去从未有过的。由此,人们愈发能够感受到我们为之努力的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一幅灿烂景象。   “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改善投资环境,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提高法规和政策透明度”、“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健全军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治军水平”……这散见于十六大报告各个部分、各个段落中的与“法”相关的文字,法意悠远,朴实无华,人们从中可以把握在新世纪里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中厉行法治的强有力脉搏。   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到“依法”、“有序”、“权益”、“制约”、“监督”,再到“民主评议”、“法律手段”、“依法行政”、“法律素质”、“公示制度”、“综合治理”和“法定化”……在十六大报告的第五部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法”字如此之多,由“法”引出的决策如此之重要,不能不令人感叹!   与“法”相关的内容分量如此之重,这在新中国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是前所未有的。联系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可以说,这是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的集体智慧和远见卓识的生动体现。   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史的人,无不为此而深深地感叹!它雄辩地证明,我们党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并将和全国人民一道,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 记者刘国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