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基金将多方筹措 国内外捐赠被列入基金来源
发布时间:2002-11-04 浏览数:1,157
(10月31日讯)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计,目前全国平均每件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费仅有60元。长期以来支撑法律援助的力量是律师业的行业奉献。有专家指出,法律援助资金供需存在的巨大差距,不利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主管部门鼓励采取多种渠道筹措法律援助资金。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今天召开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大会上说,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费主要应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同时,法律援助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广泛募集国内外资金,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是弥补国家各项财政对法律援助事业投入不足,特别是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困难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他希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充分发挥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筹集社会资金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募集方式和方法,努力筹措法律援助资金,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介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始创于1994年,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89%的地市、71%的县区已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万件并呈上升趋势,为大量贫、弱、残者提供了法律服务。 本次会议上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扩大了基金来源:既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也包括国内外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记者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