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管理 人民币大额支付将受重点监测
发布时间:2003-01-15 浏览数:1,050
1月14日讯(记者辛红)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个人账户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或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今后都将受重点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公布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它与昨天出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一起构建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