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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2022年8月)

发布时间:2022-10-03 浏览数: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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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的权益



中共中央宣传部12日继续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谈及涉外案件审理时表示,法院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据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介绍,目前,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判工作已形成由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及两个相关司法解释组成的规范体系。陶凯元说,为保障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原则落地落细,各级法院打出了一组“组合拳”。“我们发布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围绕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北京两区建设等等,分别发布了指导意见。同时配套发布了典型案例,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促进跨境投资。各地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非常有代表性的涉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案件,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预期。”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涉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快速增长。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表示,法院始终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他着重介绍了今年3月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对百姓关心的网络消费领域相关问题都作出回应。“‘签收商品即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类似这样的格式条款在网络消费中经常看到,按照民法典规定精神,格式条款由销售者提供,如果其减轻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这种条款依法认定无效。关于网络消费欺诈,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这种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关于网络消费不规范促销,规定了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贺小荣表示,法院将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提升在线电子商务纠纷化解的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中国已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说,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便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掌上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7.8万个调解组织和32万名调解员进驻,平均每分钟就有51件纠纷在网上成功化解。”

另据最高法副院长沈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人民法院审理的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7.5万件已经下降到2021年的4.9万件。2021年,人民法院判处刑事案件中有84.6%的案件都是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刑案件,我国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沈亮表示,十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得到了有效加强。尤其在对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方面,全国法院设立了2181个少年法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多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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