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奖项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数:7,321
穗律协业通〔2018〕9号
各律师事务所:
2017年,广大律师兢兢业业、开拓创新,在各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奖励先进、激励我市全行业律师不断进步,我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奖励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评选办法》,我会共设立以下八个奖项:1.理论成果奖;2.业务成果奖;3.维护社会稳定奖;4.公益爱心奖;5.优秀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奖;6.优秀专业(事务)委员会主任奖;7.优秀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奖;8.优秀专业(事务)委员会委员奖。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积极申报参与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及说明
(一)《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奖项评选申请表》(附件2)以及能够说明申报所述事实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奖项评选的事项,须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诉讼或仲裁的案件必须已经审结。
(三)根据申报奖项类别的不同,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务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词或辩护词、和解协议、生效裁判文书、社会评价(如当事人授予的锦旗或感谢信等)或新闻媒体报道等;
2.公益爱心奖:捐赠款项或物资的收据、发票等证明文件;
3.理论成果奖:发表论文的刊物和论文复印件,专著提交整本原件;
4.优秀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奖、优秀专业(事务)委员会主任奖、优秀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奖、优秀专业(事务)委员会委员奖:参与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的相关资料或情况说明.
(四)形式要求
1.纸质材料
将《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奖项评选申请表》(加盖律所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采用A4规格的纸张双面打印(无需装订),一式一份;同时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由秘书处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
2.电子材料
将提交到市律协的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格式和《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奖项评选申请表》word版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lawyerluntan@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会员名称”。提交的电子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因材料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3.同一个案件申报多个不同奖项的,申报材料请按不同奖项分别准备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4.申报会员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证明材料。如申报会员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若因故暂时无法提交原件或核对原件有困难的,申请会员应书面说明,另行安排核对。
5.同一奖项的申评事项,以不超过3件为宜。
6.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缺一不可,申报截止前不能完整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提交材料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9日到2018年2月24日
三、奖项评选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评选参考指引》(附件4)、《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评选办法》(附件5),其中业务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中涉及案例提交部分,请严格按照《广州市律师协会案例填报格式要求》(附件3)的要求进行提交。(优秀案例将逐级向上级律师协会推荐)
四、评选工作由我会组建评审委员会统筹安排,并提出奖励候选名单,经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并经网站异议公示后正式通过。
五、评选结果将于我会网站(www.gzlawyer.org)公布,并录入广州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下的奖励信息栏。
附件:1.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各奖项提交材料目录及顺序
2.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奖项评选申请表
3.广州市律师协会案例填报格式要求
4.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评选参考指引
5.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评选办法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月19日
(联系人:邱佳成,8355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