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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2-12-10 浏览数:1,082

12月9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不久前由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并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务院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即“两庭”建设)的第一个全国性统一标准。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制定发布,是国家加强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措施,必将促进审判法庭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发展。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颁布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标准”所体现的建设理念,增强“标准”意识。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制定发布,是国家加强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措施,标志着审判法庭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不断保证和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标准”颁布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标准”所体现的建设理念,增强“标准”意识,正确处理执行“标准”与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及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关系,使审判法庭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了配合这个标准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还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配置的意见》。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印制《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单行本,向全国发行。(宗 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