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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2023年度律师协会会费的通知
2023-04-20    浏览数:24,216


穗律协通〔2023〕3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公司律师: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集中缴纳2023年度律师协会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周期

会费按年度收缴,于每年第二季度收缴当年会费。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为一个计费周期。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获准执业后成为本会会员时间不满一个会费收缴年度的,当年会费按月数计算,自成为本会会员时收取。成为会员当月不予计算会费。

二、会费标准

(一)代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

1.律师事务所每家2,500元,公职律师事务所免交会费;

2.律师(含公司律师)每人800元,法援律师个人会员和公职律师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3.减免会费标准

据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2023年3月31日前执业的个人会员予以减免会费。

(1)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免收一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会费

A、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本省首次执业的新执业律师;

B、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生育的女律师会员;

C、1952年4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70岁以上律师会员。

(2)以上三种情形的个人会员,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会费减半收取。

3)对于2023年4月1日后执业的个人会员,不在上述减免范围。

其中,对于符合生育减免条件的女律师会员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市律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以上免收会费政策。具体申请流程可参考:http://www.gzlawyer.org/info/59ef933f7ffe4a18b7eebbe21f6c6097。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

1.律师事务所每家7,500元,公职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免收会费;

2.律师(含公司律师)每人1,200元,公职律师个人会员、法援律师个人会员免收会费。

3.减免会费标准

A、根据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定减免应交市律协个人会员2023年会费的50%。

B、根据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定免收1952年4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律师会员2023会费

以上第(一)、(二)点的全部会费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统一收取后,再统一代缴广东省律师协会,2023年会费标准详见附件。

律师因申请不考核,当年度又恢复申请考核的,按照全年标准缴纳当年度会费。

三、集中缴纳程序及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专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登录市律协网站打印一式三份会费缴纳凭证单(附件1)。

2.通过“广州律协”企业微信工作台中的审批栏选择“会费核对”,与市律协会员事务部工作人员核对确认会员名单,再完成转账缴费手续。

3.倡导经核对无误后,会费材料与律师年度考核材料一同邮寄到广州律协,无需到现场办理,也可放入市律协“材料自助收集终端”确实需现场报送材料的,采取提前预约方式进行(每天限20个律所)。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年度考核通知中的二维码报名通道,预约缴纳会费时间。

材料包括:

1.团体及个人会费缴纳凭证加盖执业机构公章一式三份(公司律师参考附件2填写)

2.转账凭证一份(转出及转入账户需清晰,备注XXX所及律师2023年度会费)

3.开具票据的要求一份,包括票据抬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金额、接收电子票据的手机号码等

(二)结算方式

会费统一以支票或转账结算方式缴交,不收取现金,不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请填好支票收款单位并将填妥的支票交财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收款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02313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请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认真核对会费收款账户,请勿将会费款项直接转至省律协账户或者市律协其他账户。

四、集中缴纳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421-28日:荔湾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

20235月4-6日:越秀区;

20235月8-12日:天河区;

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并于20236月底前完成集中缴纳工作

若会费已通过企业微信核对通过的,可以直接将会费材料与律师年度考核材料一同邮寄广州律协,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会员事务部。

现场报送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805会员事务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执业律师(除公职、法援外)的当年度保险费用(含执业险、意外险、重疾险)及体检等补充福利费用统一在会员会费中支出,不再另行收取。

(二)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各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做好核查工作,特别是新执业律师,及时缴纳团体及个人会费,避免影响年度保险(执业险、意外险、重疾险)投保工作,造成保险无法出险赔付等其他无法享受会员福利的情况。

(三)对于会费缴纳金额有疑问的,可通过“广州律协”企业微信与会员事务部联系

  人:欧辛凌、陈思华(企业微信同名)

联系电话:8370097383550600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

 

 

附件:1.集中缴纳会费凭证打印流程

2.2023年度会员缴费确认单(公司、法援专用)

3. 2023年3月31日以前执业个人会员会费溯查表

4. 2023年4月1日以后新执业会员会费明细表

5.支票填写要求及模板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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