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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类型变更

2022-04-18

项  目

内  容

业务名称

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类型变更

办事依据

《广东省公职和公司律师申请变更执业类别考核办法》

《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申请人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办理条件

实习人员因姓名、专兼职、身份证号码等事宜的变更,须向本会提出相关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材料目录

1、《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类型变更申请表》(表格可在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原件一份

2、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用A4纸复印,并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办理程序

带本材料目录所提及的材料在指定受理时间提交至市律协,如材料为复印件的。

办理期限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表格下载

http://www.gzlawyer.org/“办事指南”-“实习”栏目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部(申执组)

联系电话:020-83556042

电子邮箱:3592448146@qq.com

受理时间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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