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越秀区律工委组织律师成功调解两宗著作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28 浏览数:2,303

       2018年11月27日,美国某实业有限公司(原告)以越秀区某商铺经营者王某(被告)未经其许可销售侵犯其国际知名商标品牌著作权的自拍杆商品和数据线商品为由,向越秀区人民法院对王某提起两宗著作权侵权纠纷之诉,原告在两案件中均要求被告赔偿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该两案件后,委托该院诉前联调工作室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越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先作调解,联调工作室和越秀区律工委于2018年12月29日指派越秀区律工委副主任李文立律师为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前,李文立律师以法院指定的调解员的身份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调解中,李文立律师运用多年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所积累的办案技巧,分别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充分的调解工作,期间还给双方打过不少电话。2019年1月25日上午,在法院联调工作室、立案庭及知识产权审判庭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李文立律师主持双方在联调工作室就上述两案分别达成了调解协议书,原告对赔偿数额作出了重大的让步,被告当场按调解协议书约定以现金方式支付了赔偿款,两案即时清结完成,原告随即办理了两案的撤诉手续。参与案件的当事人、调解员和法官还在调解现场合影留念。

       广州市律师协会越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已经与越秀区人民法院、越秀区司法局就共建越秀区律师调解中心进行了多次的磋商,并形成了共建的初步方案。这一次安排对两宗案件进行律师调解,是共建各方就律师调解工作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共建各方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设计完善好相关的工作机制,争取早日挂牌“越秀区律师调解中心”,在越秀区全面推行律师调解工作。

(越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