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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刑事委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讨论制定相关规范指引

发布时间:2018-01-31 浏览数:10,585

2018131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律协召集五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针对该《通知》进行集中学习,并讨论研究制定律师参与此类案件的规范指引。市律协副会长王志军、副秘书长刘响亮、业务研发与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爱华,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桐样、刑事诉讼程序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成勇,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永忠、副主任李伟东,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文龙,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芳及各刑事委秘书长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业教委副主任黄爱华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律协副会长王志军传达《通知》精神,他指出全市律师要认识这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工程。《通知》还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对此我们要发挥专业优势,制定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工作指引,配合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实现每个案件公平正义。

随后各刑事委员会就律师如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工作展开讨论,围绕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涉案群体的特殊性,对工作指引展开讨论,内容包括明确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价值和定位,不计个人得失,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培养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配合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的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促进各项改革措施依法推进;恪守法律底线,提升业务素养,展现现代律师的风采;依法开展律师辩护工作;加强专业培训与指导,建立刑事辩护全覆盖扫黑除恶案件专家库等。

扫黑除恶工作是国家一项重大民心工程,广大律师将面临机遇与挑战,我们应该提前做好部署与组织工作。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