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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治指数和司法文明指数”讲座及司法文明指数问卷调查活动于广州启动

发布时间:2014-10-10 浏览数:3,887

    7月21日下午,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指数调查课题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广州基地和广州市律协共同主办的“世界法治指数和司法文明指数”讲座及司法文明指数问卷调查活动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广州基地举办。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广州基地主任、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颜俊及来自广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的50多名律师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为大家做了题为“世界法治指数和司法文明指数”的演讲,在讲座中,张教授为大家介绍了司法文明指数项目,并与与会律师共同探讨了在广东地区实行司法文明指数调查的实施方案。会后,与会律师积极填写了调查问卷。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教育部、财政部首批认定和支持的“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是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家新型协同创新体。

    本次活动提及的“司法文明指数”评估体系,不仅可以衡量法治建设的进度与制度化基础、立法与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管理细节,而且可以有效地规范政治运行、推进社会改革与进步。 “司法文明指数”是对一个地区法治水平的评价,法治被“量化”的背后,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可供参照的标准。因此,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和文明进步,提升中国在世界法治文明地位,在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让“司法文明指数”这一可量化的正义更客观地成为测量政府行为与法治运行的检验标准和价值参照则显得意义非凡。

    本次活动中,张保生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司法文明指数项目”的内容而展开。张教授以世界法治指数的介绍为开篇引子,详细向与会律师讲述了法治指数的概况、用途,并以世界上北美西欧等高法治指数地区与南亚非洲等低法治指数地区的对比说明世界各国是如何通过法治指数的九个维度与四十八个指标量化评估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程度的。张教授指出,通过世界法治指数的来带的启示,可以发现中国法治评估仍有“评估主体缺乏中立性”、“评估指标忽视法治标准普适性”的两大问题。

    因此,为了向法治中国的建设提高量化的评估工具并提高中国在世界法治指数中的排名,司法文明指数评估方案应运而生。张教授介绍到,该方案通过全新的司法文明指体系(包括11  个一级指标,51个二级指标)向社会上的大众与行业人员两个不同类别且全面的测度对象实行司法文明指标调查。测度内容强调主观感受与客观数据相结合,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另外,围绕该方案,张教授介绍了他和他的团队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包括问卷设置、调查范围等等。关于调查的预期成果,将会得到各省年度统计数据汇总表和六张雷达图,包括司法权与当事人权利、民事与行政司法程序、刑事司法程序与证据制度、职业伦理与职业保障、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文化、司法文明指数等六个方面。

    最后张教授与与会律师一起讨论了本次问卷的问题设计思路。讲座结束后,与会律师通过填写“司法文明指数调查问卷(律师卷)”,积极参与了本次司法文明指数调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