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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化律师评选系列之广州涉外大律师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浏览数:3,780

穗律协业通〔2018〕73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广州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而广州市涉外律师精英队伍的建设,对于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广州市司法局廖荣辉局长提出,大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高地。

为此,经过多方论证研究,广州市律师协会拟围绕广州市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的中心工作,通过“广州专业化大律师之涉外大律师”评选,树立广州涉外律师品牌形象,对外提升社会公众对广州涉外律师的认知能力和认同程度,对内引领涉外领域法律服务专业化,为广州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挖掘、培养、储备涉外法律人才。

现将“广州专业化大律师之涉外大律师”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一)会员身份。广州市律师协会个人正式会员。

(二)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诚信状况。执业以来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信用惩戒,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称职。参评期间无正在接受刑事、行政案件立案调查和未执行生效民事法律文书情形。

(四)执业年限。截至2018年6月30日执业满10年以上(含10年)。

(五)执业能力。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办理过30件以上(含30件)的涉外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在涉外法律业务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较大贡献度和较大的影响力。

(六)语言能力。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有效的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6分以上,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境外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等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执业机构初审

(一)请申请人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能证明所填事实的材料复印件,展现申请人在涉外法律业务领域的影响力、竞争力和优秀性。

(二)请申请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报名条件,对本所申请人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确认。

三、报名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汇总本所的报名材料(含报名表、证明材料、报名材料清单等),纸质件(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一式一份,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寄送至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电子件(报名表Word文档、所有报名材料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PDF扫描件)电邮至gzswdls@126.com,邮件命名为“广州涉外大律师评选+律师事务所全称+申请律师姓名”。

提交的电子材料应当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缺一不可;报名截止前不能完整提交盖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晚上24:00

五、注意事项

评选活动举办的具体时间、地点、规程、宣传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嘉麟、83554373,邱佳成、83553245

联系邮箱:gzswdls@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附件:“广州涉外大律师”评选活动报名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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