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司法厅作出五条廉政承诺
发布时间:2004-08-12 浏览数:862
本报广州8月10日电(记者邓新建通讯员刘洪群)8月9日,广东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伟雄代表该厅党委向社会公开作出了五项廉政承诺。
这五项廉政承诺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司法行政干警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拒收钱物,带头与以权谋私现象作斗争,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滥用职权,坚决抵制违反程序、越权办事的现象;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规定,坚决制止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六条禁令”,起好表率作用。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