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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选派15名优秀律师赴中西部贫困县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发布时间:2017-07-13 浏览数:3,909

2017-07-12 15:13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记者 汤云佩 通讯员 江励丽)712日上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为参加2017“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律师举行欢送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主持。省司法厅相关工作处室及广州、深圳等负责或分管领导、省律师协会领导和往年律师志愿者代表、今年选派的律师志愿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曾厅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取得的成绩和选派律师付出的艰辛努力,他勉励新一批律师志愿者要继续发扬“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努力克服工作、生活困难,积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尽心尽职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服务,树立广东律师良好形象。同时,曾厅长还要求省厅律师管理部门、省律师协会要认真做好律师志愿者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经费保障和政策优惠措施,发挥典型带路、榜样引领的作用,打造好广东律师热心公益、甘于奉献金字招牌。


(图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同志)

会后,我省2017年入选的15名律师志愿者在北京集中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总结暨2017年度启动仪式后,将赶赴新疆、西藏、内蒙派驻地开始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活动。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公益性法律慈善活动。该行动自2009年实施以来,每年从中东部组织动员一批律师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无律师或者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贫困县,无偿为贫困百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该行动获得了中国政府慈善领域最高奖中华慈善奖,位列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慈善项目。项目实施以来,我省先后选派了67名律师志愿者,这些律师志愿者离乡背井,放弃沿海发达地区的律师业务,扎根中国西部贫困地区,为当地的困难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极大满足了受援地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开展普法宣传、培育当地法律人才等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图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

经过广泛动员和宣传,今年全省共有20多名律师报名参加这一行动。根据司法部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执业三年以上且年龄在25-55岁之间且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选派要求,经司法部审核,最终来自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15名执业律师入选新一批“1+1”行动。其中,广州郑穗军律师是第七次申请服务、深圳贵铸律师是第六次申请服务。这些律师大多年龄在50岁左右,都是律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其中还包括几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合伙人,正处于干事业的黄金阶段。


(图三:全体合影)

为进一步做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竭力做好这项行动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一是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的生活补贴基础上,对每位律师志愿者每月再额外增加生活补助,拨出专款作为律师志愿者的慰问和交通补助金,并要求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各地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制定相应配套扶持政策。

二是省司法厅对表现优秀的律师志愿者给予表彰和记功。

三是做好完成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后返粤律师的衔接工作。今年在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的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小微企业法律顾问、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中优先推荐返粤志愿律师,确保这些律师能尽快融入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尽快回归本地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