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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联合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越秀区法院举行关于规范公民代理的研讨会

11月9日下午,市律协联合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越秀区法院于市律协多功能室举行关于规范公民代理的研讨会。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岳向阳、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陈志华、越秀区法院副院长粟晓晶、审判员程秀建、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秘书长朱宝莲、副秘书长唐荣徽以及执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本次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主持。

此次会议主要针对越秀区法院起草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研究。

会议中,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介绍了我市公民代理的现状,他认为广州地区现在公民有偿代理现象混乱,一方面冲击了广州市的法律服务市场,另一方面从事公民有偿代理的人员经常指使当事人进行上诉上访,损害了司法秩序。黄建水副会长说,近期个别媒体发表了“广东两万‘律师’代人理赔谋财”的报道,实际上经查实,上述情形是存在于一些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公民代理案件过程中,并不是执业律师所为,律师替这些混乱的公民代理行为背了“黑锅”,他由此指出我市出台规范公民代理的文件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关于征求意见稿,与会律师提出了:一、民商事案件标的额的规定额度要适中;二、建立规范公民代理的制度同时还应当采取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法院内部的备案制度;二是设立当事人告知制度,在立案和送达法律文书时告知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注意事项和风险等修改意见。粟晓晶副院长认为,参会人员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意见,越秀区法院将结合律师的修改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并尽快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进一步研究。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岳向阳在会议总结时,肯定了越秀区法院的做法和效率,并重申市人大内司委将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他希望该规定在符合法律根据和法理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以改善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律师和法官的声誉。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发表各自的见解

    

                        研讨会会后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