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策法立法

四川施行国内首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规章

发布时间:2010-12-20 浏览数:1,469

    四川:改制拆迁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12月18日,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举行首次新县城入住摇号分房,第一批3984户村民经过公示确认后,将正式入住自己在北川新县城里的新家。据介绍,本次摇号分房共设6套分配预案,最终在公证等部门的监督下,由村民代表摇出一号分配预案并被认定。                                  

    《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省级政府规章。根据该办法,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农民土地征收征用、拆迁、补偿、安置和移民安置等方面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据介绍,今年11月19日发布的《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出台、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11项重大事项,将按照坚持法治、民主、科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重大改革方面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涉及职工分流或职工利益变动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组、上市、拆迁等事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重大改革事项。

    在民生方面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涉及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促进就业政策等重大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重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中的拆迁补偿、居民安置等政策重大调整;房地产市场等政策重大调整;水、电、燃气、粮食、公共交通、教育、医疗、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农民土地征收征用、拆迁、补偿、安置和移民安置等方面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

    在环境和自然灾害方面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恶化或加大污染物排放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方案;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方案;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置;洪水、干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后的重要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评估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是否可能引发不良连锁反应或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影响;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存在其他不稳定隐患。

    办法还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可以由重大事项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也可以组织中介组织和专家、学者参与。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的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作出无风险、有较小风险、有较大风险和有重大风险的风险评价,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建议,作为重大事项责任主体作出决定的重要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因社会稳定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把经济社会组织也纳入其中。
 
    为什么要算维稳账

    四川省在国内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对象、原则、范围、内容、主体及方式等进行明确,变“事后处置”的维稳模式为“提前预测化解”的主动维稳方式。《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作为国内首部关于社会风险评估的政府规章,立法的背景、起草过程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如何界定?近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

遂宁经验

    “以前地方政府没有算好‘稳定账’,往往因时间紧、任务重,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没等安排好就仓促上马,想抢时间、抓效率,结果却是欲速则不达。许多工程因群众不满而被迫停工,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四川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这样的背景下,遂宁市开始反思社会稳定工作的思路和方式,率先建立起《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风险预测评估制度》。

    2006年2月,遂宁市又率先出台了《遂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

    旧城改造是地方政府的棘手事,然而,今年7月初,四川省遂宁市的一项旧城改造项目,在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正式启动,没有出现不稳定因素。

    四川省委维稳办及时跟踪调研,立足全省起草推进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

    据悉,自2007年以来,四川省开展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6882次,预防和化解涉稳突出隐患10555件,集中排查和稳控化解了46个涉稳突出问题。

    高层推动

    实践证明,四川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从源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基层地方和部门对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理解不深、贯彻不力、工作不细,致使有些地方和部门的稳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甚至一些重大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未评估等。

    为此,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两次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领域、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和要求。

    2009年6月30日,四川省省长蒋巨峰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完善健全机制,形成进行维稳工作风险评估的制度和规范,在全省组织实施,尤其在政府工作中,要把维稳工作风险评估作为刚性程序,实现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维稳领导小组组长王怀臣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稳定的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继续深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数易其稿

    四川省委维稳办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具体做法,先后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进行多次调研,并组织召开了“全省深化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座谈会”,对《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草案)进行讨论。先后两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21个市(州)的意见,经汇总归纳意见对《办法》做出了修改后报送省政府。

    “一切好的制度都需要有强有力的执行作为保障,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四川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促进各地各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防范关口前移,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上升为规章就十分必要而迫切。

    去年底,经四川省政府审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列入了2010年政府立法项目。2010年10月1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19日发布,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