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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市司法局挂牌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多元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数:7,330

710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司法局共建的律师调解室在广州中院揭牌成立,这标志着广州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又添新平台,是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广州中院院长王勇、副院长吴振,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副局长谭祥平、律管处处长沈敏,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等人共同为律师调解室揭牌。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调解中心主任王志军,常务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唐健锋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吴振、谭祥平分别代表广州中院、广州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旨在整合法院及司法局的现有调解资源,搭建调解平台,通过公正、高效的律师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理念,自愿积极选择律师调解方式解决争端,促进纠纷多元化、快速、高效解决。协议规定,律师协会安排律师调解员每周一、三上午到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现场调解工作,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诉前、诉中调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为存在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王勇在致辞中指出,律师调解室是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的积极探索尝试,律师具备更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能促使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高效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实现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决,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廖荣辉表示,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长和熟悉司法实务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解决矛盾纠纷方式,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法院确认效力,减免费用,为律师调解提供保障

据了解,所有经法院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主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如需进行司法确认的,可以通过快捷通道,迅速移交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确保及时履行。同时,对于市、区司法局的律师调解室、律师协会调解中心、经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审核同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达成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工作室或调解中心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确认其效力。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当事人通过律师调解工作室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有明显恶意导致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广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介绍,律师调解室具有覆盖面更广、确认效率更高、最大程度降低诉累的特点。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可以参与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工作室从诉前到诉中,均可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调解或咨询服务,实现流程全面覆盖。

整合资源,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纠纷解决平台

广州中院积极整合调解资源,与广州市司法局深度合作,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律师服务体系。依托共建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4年底,广州中院即与广州市司法局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由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等服务,在诉前化解社会纠纷,给予法律指引。

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分别与市、区司法局共建申诉案件代理及调解律师工作站,与市、区总工会共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一站一室”自成立以来,驻点律师共接待来访群众近20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0余宗,参与调解案件2548件,其中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1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594万元。南沙、花都、荔湾等部分区法院还建立了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制度。

截止目前,全市11个区法院在立案庭、派出法庭陆续建立诉前联调工作室37个,在各类职能部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社建立联调工作站(派驻点)75个,形成“区县一镇街一村社”三级联调网络,与349家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社会组织建立联调关系。2017年,全市法院参与诉前联调案件数为41693件,同比上升了53.48%,化解纠纷40257件,调解成功率达96.55%,涉及金额6.41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9.89%

此外,律师调解室迎来第一单调解案件,案件涉及P2P民间借贷纠纷,由广州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副主任唐健锋对案件主持调解,他围绕双方争议焦点,阐明利害关系,通过“背对背”式的耐心调解,最后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时还向当事人就如何订立、履行合同及固定证据等方面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调解的成功既定纷止争,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体现专业性、公正性、权威性,同时也为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力量。


揭牌仪式现场

与会领导

与会人员

与会人员

律师代表发言

市中院与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律师调解室揭牌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