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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律师事务所存在的税务问题及应对”业务沙龙

发布时间:2015-07-22 浏览数:7,325

       2015年7月18日下午,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税委”)举办了2015年度首次财税业务沙龙,这也是财税委成立以来的第九次业务沙龙。本期沙龙的主题为“律师事务所存在的税务问题及应对”,由财税委委员、广东海之华律师事务所徐立主任主讲,财税委主任杨青燕,副主任吴国权、何海琼,部分委员以及律师、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等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沙龙开始,徐立律师分析了“营改增”对律师行业的整体影响,她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律师事务所税负下降,同时由于餐饮发票不能列支“业务宣传费”,一般纳税人律师事务所税务风险加大。而后,徐律师讲述了律师事务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抵扣环节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以及就律师事务所如何在开票环节与客户协商、共同分享增值税抵扣带来利益等情况作了详细解读。互动交流环节时,在场人员主要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授薪律师、提成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实务操作及税务风险等重点难点进行提问,徐律师依据税法文件予以热心解答。

      财税委举办本期财税沙龙,进一步提高了律师、财务人员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认识,有利于防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行业的税务风险。

 

业务沙龙现场一

业务沙龙现场二

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海之华律师事务所徐立主任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