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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义务教育招生热点法律问题” 研讨会的通知

穗律协业通〔2023197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为增加我市律师对义务教育招生热点法律问题的了解,广州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3年6月26日举办“义务教育招生热点法律问题”研讨会,欢迎广大律师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时间

2023年6月26日(周一)14:30-16:30

二、研讨会形式

(一)线下研讨会

(二)举办地点: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三、研讨会主题

(一)如何认定招生政策中“居住地”;

(二)在未成年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事宜上,监护人和教育行政部门双方各自职责,双方责任(职责)边界;

(三)父母离婚,入学选择以谁的意见为准。

四、研讨嘉宾

(一)余苏,广东省律师协会教育法律委员会主任,从事律师执业20年,曾荣获广东省优秀律师(2012-2016年度)、广东省企业优秀维权律师(2016年度、2018年度)、广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主要为教育、医疗健康、文化传媒等行业提供公司法律服务及地产法律服务。在教育文化和医疗健康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多年来持续关注国内教育及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

(二)韩宇烈,广州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业务成果奖”“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荣誉和称号。专注于教育法律服务、法律风险控制专业领域。

五、注意事项

(一)线下参加:现场名额3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现场参会人员建议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烧或上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就医或改为线上参加;

(二)本次研讨会记录4个课时,请各位律师提前下载“律兴”APP,现场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李婉静,13570964309。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