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禁乞讨,报道"暂"从何来?
发布时间:2004-04-20 浏览数:746
4月12日,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在关于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原《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中“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吸烟、躺卧、擅自销售物品”的内容已被删除。同时透露:“市政府目前尚无出台一个专门法规来禁止乞讨和设立‘禁讨区’的打算。”许多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和积极评价。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大可玩味:媒体报道的标题,大都使用了“‘地铁禁乞令’暂不出台”或“‘禁乞令’暂不出台”之类的表述。我感觉,这个“暂”字,是有问题的。 首先是根据不足。大家知道,新闻报道有一个准则,是题文相符,标题上传递的信息应当在正文中有事实的根据。“暂”字的根据是什么呢?从报道看,周继东在会上透露的,其实是两回事:一是原《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草 案中“地铁禁乞”条文已被删除;二是北京市政府还没有出台禁乞法规或设置禁乞区的打算。周继东另外解释说:“乞讨、卖艺是社会问题,《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针对的是轨道安全问题。”“乞讨不是中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存在乞讨现象是正常的。”“他表示,北京不会专门出台法规禁止乞讨行为,只有‘当乞讨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安全、利益时’才应该被制止。”———也明显是分作两件事来说的。第一说的是禁乞问题放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法规中不合适;第二说的是地方出台禁止国家法律所不禁的行为法规不合适。他说的都是北京作出这个选择的“道理”,而不是出台法规的“困难”。“道理”是“恒久”的,永远在那儿;“困难”是“暂时”的,可以逐渐克服。从“道理”来解释一件事是做还是不做,这里面就没有“暂时”的根据。一些媒体把周继东针对北京禁乞立法和“禁乞区”打算的“尚无”,理解为“地铁禁乞”的“暂不”,已属张冠李戴;而置他解释中明确表达的立法思维和否定性态度于不顾,使用“暂不”来描述北京“地铁禁乞”或立法禁乞的状态、前景和可能性,甚至还有《地铁禁乞讨,北京缓出招》的标题,就有点近于妄加推断了。 查《现代汉语词典》,“暂”字一解为“时间短(跟‘久’相对)”;词例为“短暂”;二解为“暂时”,词例有“暂停”、“暂住”、“暂行条例”、“暂不答复”、“工作告一段落”。还有“暂缓”、“暂且”等例举。从汉语的语义来论,在这些“暂”中,明显都存在着一个先在的“有”———有某种事物存在,描述的是某种事物的状态,包含一种趋势的暗示。而“尚无”则是根本没有,什么都没有,包括趋势。查《现代汉语词典》,“尚”解为“还”(hai)。“无”前加“尚”,还是“没有”。因此,“尚无”与“暂不”不能等同。周继东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说话留有余地也是可以理解的(他犯不着也没有资格给将来的事打保票)。但是,他说“尚无”,是一个事实的描述;而你要说“暂不”,就是一种对趋势的判断了。说白了“暂不禁乞”的意思就是:在“短时间内”不准备禁乞,将来还是要禁的。谁说的? 这“暂”字里面反映的,除了媒体报道事实的遣词用句是否准确的问题之外,恐怕还有一个媒体的报道心态问题:媒体对政府或立法机关的动作似乎有一种不确定感,总怕把话说满了,将来有什么变化使政府被动,或使自己被动。其实这是不必担心的。有一些法律、法规确实因为争议激烈曾经难产,比如破产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一些法律、法规因为条件不成熟而多年没有出台,比如电信法、新闻法。但总归迟早是要有的,媒体把问题看清楚了,用个“暂”字是可以的(尽管几年、十几年用个“暂”字也有些别扭);但有些法律、法规的问题是不合法理,立法机关或起草法案的政府部门已把话说清楚了,根本出台无望,媒体用个“暂”字就没有根据了。政府将来可能会改主意,人们的认识也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媒体用不着预留“余地”。媒体应该做的,就是如实地报道事实,包括变化;而不应为怕变化而扭曲当下的事实。 ————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