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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首批)成立授牌仪式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8-12-28 浏览数:8,019



    2018年12月27日上午,在广州市律师协会801会议室成功举行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首批)成立授牌仪式。广州市律师调解领导工作小组组长、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广州市律师调解领导工作小组副组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广州市律师调解领导工作小组副组长、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沈敏,以及首批30家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代表等出席今日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志军主持。

    会议上,市律协邢益强会长宣读“关于成立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第一批)名单的决定”。 2018 4 20 日,市司法局、市律协向全市律师发出关于申报设立律师事务所调解室(中心)的通知,截止 11 23 日,共收到 46 家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根据《广州市律师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穗司发〔 2018 40 号)的相关规定,经广州市律师调解领导小组讨论后,对其中符合条件的 30 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公示,并且未收到任何异议,可以设立。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表示,成立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有利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谭副局长对本项工作的开展重点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正确方向。律师要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全方位参与调解工作,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讲话精神。第二,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调解。律师要中立、公正、依法调解,避免当事人虚假调解以达到非法目的。第三,要坚持平等自愿。律师开展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程序的选择权。第四,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便捷高效。律师应该注重工作效率,灵活确定调解方式和程序。第五,要明确收费标准,坚持公开透明。调解工作室收费要依照上级文件的标准制定,并报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备案。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市律协会长邢益强、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沈敏、市律协副会长王志军为30家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进行授牌,并颁发调解员证件。

首批30家广州市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建立,是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律师调解室后的又一举措,目前已完成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完整调解形式,希望参与调解工作的律师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不断总结经验,共同提高工作水平,使该项工作平稳发展,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应有贡献。